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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一位网友在黑猫投诉反映称,自己于今年5月1日与深圳自如签订了房屋续租合同,租期到2021年4月30日。

  然而,今年10月18日自如管家突然打来电话,以疫情导致公司亏损为由要与网友解约,希望网友10月底就搬走,而且不支付违约金。

  对自如突然提出的解约要求,网友表示不能接受,因为按照协议约定,自如的行为属于违约。自如称疫情导致公司亏损属于不可抗力,也就不用赔偿违约金。对此,网友并不认可。

  随后,黑猫投诉广东站与自如管家取得联系,试图了解一些事件详情,然而这名管家只说让联系公司,便匆匆挂掉了电话。

  在法律上关于“不可抗力”是如何规定的呢,自如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约并拒绝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否合理呢?

  河南天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飞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如公司是否亏损,亏损是否和疫情有关,需要自如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证明。即使有证据可以证明,根据消费者投诉信息的描述,2019年5月1日,消费者与自如公司签订住房合同,2020年5月1日,双方续订租房合同,全国疫情爆发是在2020年1月底到2020年5月份续订合同时,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全国范围内开展复工复产,而且疫情对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并没有影响,自如公司以疫情作为不可抗力的理由很难成立。自如公司应当全面严格履行租房合同,否则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月29日,网友在黑猫平台补充投诉称,自如象征性地联系了自己,说已经向上面反馈了,第二天给回复,可是一个星期过去了,依然没有下文。

  截止11月3日12时,该投诉在黑猫平台仍为未解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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