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郑恺)7月9日开始至8月9日18时止,南山区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可通过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http://sfms.szns.gov.cn申请专项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资助属于核准类,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申报对象和条件包括:申报人是在南山区登记注册且经各产业主管部门核定的企业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申报时仍在该企业工作;申报人所在企业(南山区上年度重点新引进企业除外)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金融机构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他申报人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申报人未申请与享受同年度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补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前海总部企业人才扶持资金等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申报人在申报时应担任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技术总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总会计师、金融机构副职以上职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