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评论员 李屾淼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整顿拒收现金相关公告。公告称,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无可否认,在过去十年间,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极大程度地改变了许多我们曾经以为不可动摇的生活方式,现金支付即是其中之一。如今出门只带一部手机即可畅通无阻已成为生活常态,移动支付不但提供了一种新的支付方式,也广泛取代了旧的支付习惯,给民众带来极大的便利,并推动了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

  然而,随着移动支付的流行,拒收现金事例不断见诸报端。有关部门近期针对个人消费者和商户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37%的被调查消费者反映在过去一年内经历过“被拒收现金”,39%的被调查商户在过去一年内曾“拒收现金”。一些商家即便没有公然拒收现金行为,却会为现金支付制造障碍,如规定以现金结账无法参与活动折扣,或以没有足够多的现金找零为由,引导消费者使用移动支付。

  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因此,拒收现金违法违规。此外,手机支付进入人们生活还不到十年,有研究机构调查显示,2017年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达5.62亿人,截至2017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72亿人。可以说,尚未被移动支付普及到的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口,距离取代现金支付也尚有时日。现在便急着拒收现金,必将伤及现金支付使用者的正当权益。

  人民银行的公告也指出,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整治拒收现金不是拒绝进步,而是充分尊重客观存在的不同选择。“无现金社会”也不是消灭和拒绝现金的社会,而是为丰富消费者的支付选择,让支付更加多元化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