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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政协委员建议:多举措限制小汽车快速发展

2016年01月20日 07:54 羊城晚报  评论(人参与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珏报道:珠海的交通问题日益严重,在今年的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约而同提出各种方法来限制小汽车的快速发展,如对小汽车限行限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政协委员林海涛认为,珠海不少主干道早晚高峰日益拥堵,进城与出城之间的矛盾让交警部门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同向红绿灯、可变导向车道、车道指示龙门架等等,但这些都无法根治交通问题。林海涛说,道路交通设施的增长速度始终滞后于人们出行需求的增长速度,难以摆脱“堵车-修路-缓解-堵车”的怪圈,“因此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才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根本出路”。

  “公交优先的概念,不是简单化地理解是在路边规划更多的公交专用道和买更多大型的公交车。”政协委员曾志说,凡非属个人或单位专用的交通工具都应是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轨道交通、的士、专车、公共汽车、公交自行车,等等。曾志认为,公交优先的前提就是政府将准备投资于道路交通建设的一部分资金,用于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和开展公共交通设施建设,使公共道路和公共交通工具协调的,成比例的增长,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

对小汽车限行限牌

  政协委员彭洪认为,应当尽快制定限制小汽车过快发展的相关措施,如采取收取高额上牌费、收取高峰期进城拥堵费、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费用、适当减少中心城区停车位配建标准等措施,并同期为那些放弃小汽车出行的人提供优良的可替代的公共交通工具,充分践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战略方针。同时,通过征收的各种交通税费部分用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

  政协委员曾志也提出:“抑制私家车的增长刻不容缓。”他建议,在加快公共交通网络建设的同时,争取在两三年内推动新增私家车摇号上牌。私家车上牌应学习日本的做法,必须要求车主提供居住小区的停车位证明,如房产证购买证明或长期租赁合同和付款凭证,无固定场所停放的车辆不予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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