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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二手房买卖下月起要网签

2016年07月29日 07:45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郁鸿 吴帆)记者27日从《关于实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通知》(下称“通知”)中获悉,8月1日起,珠海市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均需进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进行网上备案,以防重复交易。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有助于防止出现一房多卖、虚报成交价、欺瞒交易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措施

限定时间内不得重复签订二手房合同

  据了解,珠海此前的二手房交易,没有网签的规定,这导致可能出现一房多卖等行为。此次出台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相关办理程序。按照要求,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办理网上签约手续时,要根据网上公布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商议拟定合同条款,通过网上签约系统签订、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将签约成功后的合同提交网上备案。

  提交网上备案后,买卖双方应当在30天内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如逾期系统将自动删除网签合同信息;如超过30天买卖双方才继续履行合同,则应再次将二手房买卖合同提交网上备案。

  《通知》明确,如果买卖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则应在签订相关协议后,在网上签约系统办理变更或注销该网签合同的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买卖双方在网上系统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当事人在完成交易过户或解除买卖合同前,不得再次签订以该二手房为标的合同。

影响

有助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行为

  《通知》明确,处于司法、行政机关限制状态的房屋,不得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处于抵押状态的房屋,申请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二手房买卖双方也应当如实填报成交价格,如出现不实申报价格的情况,其造成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当事人承担。

  此外,如果相关二手房交易由房地产经纪撮合达成,相关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为当事人提供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

  中原地产(珠海)策划经理曾志光表示,此次出台的管理规定将有效规范二手房市场,确保二手房市场信息真实有效,避免“一房多卖”等违规操作,进一步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珠海诚捷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浚豪则认为,与此前相比,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会加上网上申报的这一环节,中介手续费有可能稍有增加,增加购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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