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广东|城事|汽车|财经|鲜城|旅游|城市|美食|快投诉|网站地图|手机版
珠海

新浪广东>珠海>正文

珠海要求工地发生安全事故须在1小时内上报

2016年08月15日 08:28 南方日报  评论(人参与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郁鸿)记者10日从珠海市住规建局获悉,为规范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提高安全事故处置反应速度和工作效率,珠海要求工地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安全监督员和安监站报告。

  近日,珠海市住规建局下发《关于加强珠海市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事故报告程序、事故报告格式、建立有效报告通道、责任追究和事故通报等5项内容作出详细补充和要求。

  通知要求,工地发生或发现安全事故后,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负责本工地的安全监督员、安监站报告,最迟不能超过一小时。

  在施工单位上报同时:建设单位应独立分别向属地安监站、分管安监员、和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市住规建局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及市安委办报告。

  通知还要求,上报的内容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项目名称、事故情况、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以及死伤者人数、名单等损失情况。此外,安监站还要在两小时内上报事故简要信息报送表。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1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