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工作不好找,但务工人员在找工过程中依然要小心谨慎,对于熟人朋友介绍的所谓高薪工作,更不可盲目相信,否则可能连命都有可能搭进去。
湛江警方在“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中破获的一宗抢劫致人死亡案,就是因为非法传销引发。23岁的被害男子从广西被诱骗至湛江后,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还遭“洗脑”,因其不肯乖乖就范,在关押的出租屋里被传销团伙围殴致死。接报案21天后,湛江警方辗转江西、湖南、广西、福建、广东5省区的20多个地市连续奋战,将涉案8名嫌犯全部抓获,解救出了12名被害人。
案发 出租屋里惊现男尸
2015年4月23日晚上8时许,湛江市110接到报案称:赤坎区海北路某居民楼一间房门已打开数天,但没见到有人出入,屋内散发出阵阵臭味。民警接报后即刻将情况向刑侦大队、分局领导报告,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勘查工作,在屋子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案发地点是在一栋出租屋的4楼,是一房两厅的屋子,房门虚掩着,没有上锁。死者位于其中一屋的地板上,经勘查,距死亡已有数天时间。
湛江市公安局负责人立即召集相关业务警种骨干成立市、区两级联合专案组,全力以赴合力展开研判、调查等各项工作。
环顾该出租屋,面积不大,但民警侦查发现了几处蹊跷的地方,“比如,屋子里水杯多、牙膏牙刷多、被子多;还有厨房里堆积了很多大白菜,已经烂掉了不少。种种迹象表明,这里极有可能是一个传销窝点,而且男尸身上有明显外伤。”参与办案的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副局长姜盈杰分析。
为了排查到犯罪嫌疑人的准确线索,不漏过一丝蛛丝马迹,专案组成员反复查看多份物证资料,从现场提取的物证就直接确定了3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现场走访、视频调取,结果显示,这是一起非法传销引发的抢劫致人死亡案,死者兰某明,广西来宾市人。此时,实施这宗抢劫致人死亡案件的嫌疑人已经很明确,专案组决定继续扩展侦查范围,深挖这个非法传销组织。
抓捕 警方赴五省区抓捕嫌犯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已经作鸟兽散,逃至省外多个地方,侦查追捕难度很大。湛江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刑警部门和各业务警种高效协作,派出所全力参与。在兄弟省市同行的配合和上级业务部门支持下,专案组派出8组共40余名民警赴外地办案。在21天的时间里,专案组民警跨江西、湖南、广西、福建、广东5省区20多个地市,经过艰苦的连续奋战,彻底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手法、活动轨迹、成员数量及分工等情况。
2015年5月13日凌晨,湛江、赤坎两级公安机关积极联动,共出动300余名警力、70余辆车辆,统一展开集中收网行动。赤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华球带队赶赴福州第二抓捕现场,指挥协调抓捕工作。警方一共抓获涉案人员109名,解救被控制的被害人12名;缴获涉案电脑3台、手机128部、银行卡93张、现金8万余元及涉案账本一套。该犯罪团伙主要负责人刘某长、徐某飞等5名骨干成员,以及参与“4·23”抢劫致人死亡案的主要嫌疑人彭某、姚某财等8人全部到案。
审讯 先“洗劫”后“洗脑”
警方查明,该犯罪团伙以犯罪嫌疑人刘某长、徐某飞等人为首,假借天津某股份有限公司名义,以非法传销的模式,通过互联网以交友、找工作、谈恋爱等形式发布信息,把被害人诱骗到传销窝点。在封闭的传销窝点,首先采取殴打、恐吓手段逼迫被害人讲出银行卡密码,并抢劫所有随身财物后,再要求受害人通过亲友汇款交纳所谓的会费。如同意入会,则通过洗脑、诱惑等手段把一些被害人发展成团伙成员,不断发展壮大组织规模,对最终没能就范并确认无财可榨的人员,将其蒙面送出窝点。
犯罪嫌疑人交代,“4·23”案件死者兰某明被诱骗来湛后,先是被“洗劫”财物后再进行“洗脑”,因其不愿就范,最终被彭某、姚某财等8人用拳脚、充电宝等轮番殴打致死。南方日报作者:洪奕宜 刘志荣 钟寿坤 梅志清 陈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