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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古镇维修工作业过失而引致火灾 被拘留十日

2017年06月29日 10: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潘斌 通讯员董润平)昨日,记者从中山古镇消防大队获悉,中山市华裕灯饰有限公司本月7日发生火灾,烧毁该公司C区第三层西北角的喷漆车间及车间内器材设备一批,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所幸火灾中无人员伤亡。在火灾扑救中,由于可燃物较多,冒出大量浓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古镇消防队经约1小时将火扑灭,成功疏散员工150余人。对于此次因两名维修工过失而导致的火灾,古镇消防大队昨日依法将该两名维修工拘留十日。

  经古镇消防大队调查,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6月7日14时03分,起火点为中山市华裕灯饰有限公司厂房C区第三层喷漆车间西北角南侧的水帘机底部水槽处。起火原因为唐某、马某军2人在对中山市华裕灯饰有限公司厂房C区第三层喷漆车间西北角南侧的水帘机进行维修作业时,产生了火花,火星引燃所修水帘机底部水槽内油漆渣从而引起火灾。而唐某、马某军2人在明知道作业场所存在可燃物和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前提下,未采取防护措施贸然开展维修工作。古镇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唐某、马某军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各处拘留十日。

  古镇消防大队在此提醒,社会单位和个人生产作业时,务必注意火灾防范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从事维修、电焊等特种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并在作业时注意避开可燃物,落实好火灾防护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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