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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不允许开展互联网医疗诊治

A- A+ 2015年4月13日10:31 京华时报 评论

  互联网时代,很多人都已经习惯了通过网络解决很多问题,包括看病找医生。对此,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互联网上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开展的,只能做健康方面的咨询。

  宋树立介绍说,按照医疗实施主体,远程医疗包括两类:一是医疗机构之间的远程医疗,医疗机构之间特别是条件比较差、医疗水平比较低的机构向一些专科的或者综合力量比较强的大型医院的专家来寻求帮助。二是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技术向患者直接提供医疗服务,我们把这个称为“远程医疗”。

  宋树立指出,远程医疗只允许医疗机构开展,开展某一个类别的、某一个专科的服务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生也要具有相应执业资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互联网上其他涉及医学诊断治疗是不允许的,只可做健康方面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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