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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被评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2017年12月18日 08:26 东莞时间网  评论(人参与

 东莞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城市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国家民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确定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的通知》,确定22个城市被评为全国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我市成为广东省唯一入选城市。

  据悉,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民族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民委一项持续开展的重点工作,旨在树立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全国各级各类城市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更好地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示范城市”由各地推荐,经评审专家组评议并统筹考虑各推荐地方的区域性、代表性而确定。自开展“示范城市”建设以来,国家民委先后确定了三批共34个“示范城市”,我省先后有广州、深圳、东莞入选。

  市民宗局透露,我市现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近50万,55个少数民族成份基本齐全。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民族工作,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对策措施,各级各部门坚持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结合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全力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民族关系和谐,民族交流密切,各族群众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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