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期研究中国就业问题的学者,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对于这一轮“去产能”所引发的隐形失业公开化问题非常关注。

  曾湘泉近期赴山西太原和吕梁两地,对部分煤炭和钢铁企业去产能和就业状况进行了调研。他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各级政府应高度关注就业问题,特别是部分国有企业隐形失业人员的公开化,并就此出台一些切实有效的就业促进政策措施。

  曾湘泉还建议深化以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为核心的供给侧改革,从根本上摆脱国有企业旧有的恶性循环机制。

  国企隐形失业逐渐公开化

  第一财经日报:从政府所监测的就业数据如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重点人群就业等来看,今年1~3月份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原因是否为经济下行的压力尚未传导到就业端来?

  曾湘泉:从理论上来说,经济形势下行就业也应该是下行的,我认为就业局面保持稳定首要原因是劳动力供给在下降,在最近三年中,新增劳动力减少了1000多万,而且青年劳动力的受教育年限也在延长,还有一部分农民工返乡,这些都使得劳动力参与率下降。另外,随着经济增长下行,国有企业隐形失业上升,这也无法通过公开的失业率反映出来。

  从总体上来看,劳动力市场仍然需求大于供给,职位空缺多,这种主要由劳动力供给下降所导致的供不应求不能认为是我国就业形势好转。相反,从周期性因素来看,2015年以来,就业市场景气度一直在下降,我们预测这种下降的趋势在今年第二季度还将延续。

  日报:您最近专门到山西调研了部分煤炭和钢铁企业去产能和就业状况,您在调研中有什么发现?

  曾湘泉:由于市场需求下降和政府资源整合政策的影响,煤炭企业产能过剩现象严重,导致企业冗员急剧上升、用工量缩减、工人工资下降,企业面临沉重的债务负担。

  国有钢铁企业总体产能利用率较低,民营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率一般,企业财务普遍亏损、债务负担过重。国有钢铁企业人员过剩问题突出。

  与民营企业灵活的用人机制相比,受到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解聘员工非常困难,企业用人应对外部环境变动的反应较慢,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不足。

  虽然当地煤炭和钢铁企业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一些初步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当地政府对于公共就业服务和建设的投入也不足,软硬件基础设施仍比较落后。

  日报:在去年初大家对于就业数据普遍乐观的时候,您就已经呼吁应该关注国企隐形失业的问题,现在社会上开始担忧这次去产能会出现像1998年那样大规模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的情况。您认为这种担忧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大吗?

  曾湘泉:现在部分国企确实存在人浮于事和冗员增加的情况,但我认为这次改革及其影响与1998年国企改革时的情况已有所不同。原因有三点,首先是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与当年已经完全不同,劳动年龄人口的下降减少了劳动力供给,腾出了很多就业岗位。

  1998年时,下岗工人根本找不到工作,政府也没有岗位安置他们,他们只能去摆地摊创业。今天我国的服务业已经超过制造业,只要失业人员改变观念一般都是可以找到工作岗位的。当然,在不同地区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比如,资源类城市,加之经济落后,目前确实岗位稀少,亟待制定一些跨地区的协调办法和措施。

  其次,现在建立了全面的社会保障制度,职工一旦失业就可以进入失业保险体系领取失业金,政府也会对他进行配合和再就业服务支持,失业所引发的社会震荡会比较小。

  第三,在这些“去产能”的国有企业中,虽然存在隐形失业,但实际上已经开始在企业内部消化。中国和美国不太一样,美国经济不好企业会马上裁员,但中国不会这样做,即使在2008年金融危机时中国也没有发生大规模裁员。

  出现这种情况与中国的工资制度有关。当前以煤炭、钢铁为代表的过剩产能行业中一些企业只给职工发基本工资,虽然职工还拥有企业职工的身份,但实际上工时减少,工资也在减少,就业质量已经明显下降。

  在这个过程中,国有企业实际上代替社保承担了保障职工最低生活水平的责任,在企业内部消化失业风险,如果下一步企业继续亏损,消化不了这种成本,企业将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将企业保障转为社会保障。对此,国家也有一些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补上就业服务的短板

  日报:国企隐形失业加剧是否与劳动合同法有关?

  曾湘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确实强化了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规制,有些条款过于刚性,但这不是根本原因。

  外企、民企也有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但都不会影响到它们裁员,无非是补偿多一点。现在国企职工若从单位消失,职工好像失去归属感了。这说明从2008年开始劳动关系的改革没有取得根本进展,国企中身份管理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从这个意义上看,还是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不够。

  若要彻底解决国企隐形失业的问题,必须深化以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为核心的供给侧改革,从根本上摆脱中国国有企业“盲目扩张—隐性失业—职工下岗—盲目再扩张—隐性失业—职工下岗”的恶性循环机制。

  日报:您觉得政府在分流安置过剩产能行业职工的过程中还应该做哪些工作?

  曾湘泉:中央和地方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应从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高度,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就业和失业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积极出台切实有效的一系列加大就业服务的政策措施,比如发布省内外岗位空缺信息、加大就业市场硬件和软件的建设投入、启动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工程、重视再就业培训政策评估、制定困难企业和员工再就业优惠的税收政策等。

  如何引导失业人员顺利过渡到这些岗位上仍是难点。政府虽然在就业培训上投入了很多资金,但达到的效果并不理想,下一步必须尽快补上就业服务这一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