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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有张卡 三水一男顺走15200元获刑半年

2016年01月09日 08:52 广佛都市网  评论(人参与

  佛山日报讯记者马力 通讯员黄灿报道:在自动取款机上取钱时,意外发现机器里遗留有一张银行卡,便顺手牵羊取走了对方卡上的15200元。近日,三水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9月9日晚10时许,范某到三水乐平某信用社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后,忘记退卡就匆匆离开。刚巧,被告人叶某过来取款,发现机器里还插着一张银行卡,并且处于操作状态。叶某见四处无人,就连续六次按取款键,共提取现金15200元。

  范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变动后立即报警,而叶某得到这笔“横财”的次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破案后,公安人员从被告叶某的银行卡上缴回10200元并发还给范某。9月19日,被告人叶某朋友代为退还范某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将范某遗留在自动取款机里的银行卡拾得,并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1520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退还了范某全部赃款,故法庭对其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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