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全面系统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始于1989年,此后,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每年年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上一年度财务决算等资料,按照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制定的统一填报说明、统一的报表表式,组织各学校和有关教育事业单位采用统一的软件汇总程序,从最基层的单位开始填报《教育经费统计基层报表》,经过乡镇、县(市、区)、地(市)、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逐级汇总,得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度的统计数据。全国年度的统计数据则由教育部汇总各省份数据得出。
然后,教育部对全国的汇总数据进行分析核对,包括抽样检查部分地区的统计数据,在此基础上,再经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审核无误后,全国的经费统计数据才能最终确定。此后,完全依照统计结果,公开出版《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全面、系统地反映全年度全国教育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而且,每年由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3家联合向全社会发布《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提请社会监督教育的投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