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出台规定地下管线管理 新路5年内禁开挖
为铺设水、电、气、通信等地下管线,铺一次挖一次道路,导致同一条路经常被“开膛破肚”。这种“拉链马路”现象在很多城市时有发生,不仅威胁周边居民安全,也造成交通不便,因而备受市民诟病。这类情形今后在惠州有望减少。
近日,惠州市政府印发实施《惠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建设地下管线需要占用或者开挖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向道路主管部门办理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新建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地下管线。
惠城中心区原则上不新建架空线路
记者了解到,城市地下管线包括建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公共监控视频、交通信号、广播电视等各类管线(含附属设施)、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
办法强调,各类城市地下管线的走向、位置、埋深,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例如,地下管线的走向应当平行于道路红线,走向顺直。此外,地下管线在道路中心线以东、以南安排通信、燃气、雨水管线;在道路中心线以西、以北安排电力、给水、污水管线;当道路宽度大于或等于42米时,可采用双排管线布置。
其中明确,同类地下管线应当合并建设;各类地下管线应当按规划安排的位置敷设,不得占用其他地下管线的规划位置。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规定,惠城中心区(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街道以及汝湖、马安、三栋镇)原则上不新建架空线路,已建的通信架空线、110千伏及以下等级电力架空线应当配合城市道路建设、旧城改造、地块开发等改造下地。这也意味着,今后在上述区域将不能再新增横七竖八的架空线。
建地下管线工程要申请规划许可
今后,施工单位不能随随便便铺地下管线,因为有一套详细的流程要遵守。
办法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应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道路、水务等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的各地下管线工程,应当与道路、水务等主体工程同步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其中指出,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先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获取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地下管线资料不明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探测,查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并将探测结果及时报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探测费用纳入工程造价。
据介绍,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放线;放线后,建设单位应当办理规划验线手续,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动工。
此外,建设单位应当在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未经规划验收或者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必须进行整改,并重新申请规划验收。
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禁开挖铺管线
对于地下管线建设,办法提出多项要求。其中指出,依附于道路敷设的各种地下管线应当与道路同步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地下管线,但市政府另有规定或者批准的除外。
据介绍,上述所称开挖,不包括采取非开挖方式施工、设置工作井进行点状开挖和沿道路横向接管。
根据规定,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或者办理施工手续。市政地下管线工程,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水务地下管线工程,向水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或者工程监管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要开挖道路先得办好审批手续。办法要求,建设地下管线需要占用或者开挖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向道路主管部门办理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手续。而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公安交警部门同意;需要占用公共绿地、砍伐或者迁移树木和占用河道或者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等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园林、水务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管线铺好了,并非就完事了,还得恢复原貌。办法指出,地下管线工程施工活动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涉及道路路面和公共绿地等的修复问题,按道路、公共绿地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
由于出现“拉链马路”现象,近年来各地纷纷开建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以避免反复开挖道路。惠州目前也正在推进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建设,使多家管线进入“一家门”。
此前,《惠州市(惠城组团)地下管线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20)(草案)》提出,2015年惠州城区将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廊10.5公里,而到2020年后,惠州将形成 “一环、多组团”布局,总长达218.7公里的综合管廊结构体系。
此次办法明确,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以及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按照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规划应当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的,须随建设工程同步配套建设。
按照规定,地下管线综合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各管线单位以租赁或者购买的方式取得管廊的使用权;管廊管理单位负责向各管线单位提供管廊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并收取管廊维护管理费。
记者了解到,惠州将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廊等设施,可以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投资、建设和经营地下管线。
违规建地下管线将受何处理?
1。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2。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3。地下管线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以下罚款;因建设单位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或者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造成施工单位施工中损坏地下管线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查明并取得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而擅自组织施工的,或者不落实保护方案,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外,由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许可或者监管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理。
5。对有破坏地下管线行为的,由受损地下管线的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猜你喜欢
- 惠州莞惠城轨预计春节前运营 融入1小时城市圈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8:09
- 惠州学校出钱出场地学生开咖啡馆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8:05
- 惠州首家农业科学研究院挂牌 实施工厂化育苗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8:01
- 惠州将建省级移动定位产品检验站 助力产业发展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8:00
- 惠州一男子撑泡沫船赶鸭子 不慎掉进鱼塘溺亡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7:58
- 惠州站加开旅客列车 汽车站开售节前车票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7:56
- 惠州部分道路单行线设置首日 多数司机蒙查查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7:54
- 惠州一小伙求医不治 医生连夜抛尸村道边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7:52
- 惠州一旅客被治安处罚 因携带大量违禁物品
- 评论() | 分享01月13号 07:45
- 惠州新人铁轨上拍婚纱照逼停火车 被警方处罚
- 评论() | 分享01月12号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