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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曝光一季度14宗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2017年05月03日 08:49 江门日报  评论(人参与

  江门日报讯 (记者/赵可义 通讯员/人社宣) 非法使用童工,不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昨日,我市对第一季度14宗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继续加大对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特别是蓬江区、新会区、开平市等地对欠薪逃匿、欠薪涉及人数和金额巨大等违法行为重拳出击,依法处罚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绳之以法,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权益。为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威慑力,依据《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对部分地市查处的这14宗重大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14宗被曝光案件中,有11家因“拖欠工资,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使用童工、不依法缴纳社保等行为,属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在14家用人单位中,台山市华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被曝光,主要违法事实为“未按要求报送材料”,被罚款2万元。记者在《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看到,该公司触犯了《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拒绝提供或者报送用工信息等相关材料,并在一年内发生同类违法行为,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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