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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到江门市开展调研 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2017年05月22日 08:18 江门日报  评论(人参与

  江门日报讯 (记者/王平强 通讯员/江仁轩) 5月18—1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机关巡视员李焕新带领调研组莅临我市,以实地视察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就《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志平参加了视察和座谈会。

  5月18日,省人大调研组到我市江海区江翠社区立法联系点、广东大治摩托车技术有限公司立法联系点进行实地视察。5月19日,在座谈会上,我市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办法》展开了热烈讨论。

  市人大代表李静染表示,律师职业“旧三难”(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新三难”(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问题在江门基本上得到解决。市看守所保障律师会见的工作做得比较好,非常人性化,经过律师的申请,可以在律师会见室人满的情况下安排闲置的侦查讯问室给律师会见,而且没有时间限制,这一点在我省属于比较好的典型。总体上来看,目前看守所的的律师会见室明显偏少,希望在立法保障律师会见方面予以解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近年来,法律服务市场比较混乱,很多“黑中介、黑代理、假律师”从事法律服务,个别“黑代理、假律师”已经牟取了巨额的经济收入,规避了监管,侵害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当前,司法行政部门在处置涉及法律服务方面的“黑中介、黑代理”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动法治文明建设,应当进一步明确法律服务的审批和监管。当天,与会人员还针对律师权利和义务是否可行、如何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规范律师承担的公益法律服务等发表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李焕新表示,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很中肯,针对性很强,省人大将认真梳理汇总、充分吸纳,以便进一步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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