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年票 车主吐槽应取消
十多年来,车辆通行费年票“交与不交”的问题一直是备受争议的问题。近日,一则《不买年票恐被法院强制追缴》的新闻报道再次引起广大车主对是否应缴交年票的关注。究竟江门市目前年票缴交情况如何?还没缴交年票的车主又该如何是好?
广东多地开始追缴年票
近日,有东莞媒体报道,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再次对东莞全市欠缴路桥年票费的行政非诉案件进行集中执行行动。行动后,东莞市路桥收费所向广大车主群发催缴短信,除通报相关案情外,提醒欠缴年票费的车主避免被依法处罚和留下不良诚信记录。此外,报道还称,今年法院共受理400多宗(多为欠缴2年以上的)有关东莞市公路桥梁收费所的强制执行申请,对逾期未履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媒体曝光,甚至列入最高院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
然而,追缴年票费的城市并非只有东莞。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珠海市交通执法局也在其官微发布消息称,4月1日起相关部门将对欠费车辆依法进行追缴。对通过多种追缴措施之后仍然执意不交费的车辆,将被相关部门起诉。而据江门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多地都将开始追缴年票,江门市也计划仿效东莞市的办法,通过非诉行政执行方式申请法院强制追缴年票。
三区年票实征率达90%以上
年票费的追缴似乎势在必行,究竟江门还有多少车主没有缴交年票费呢?南都记者了解到,江门市人民政府于年初发布的《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2015年度的车辆通行费(年票)从20 15年1月4日起征收,1月4日至4月30日为统缴期,后延长至5月10日。据江门市市区公路局在统缴结束后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5月10日,市区(蓬江、江海)在册车辆17 .627万辆,市区收费所累计征收路桥通行费(年票)1 .0919亿元,累计征收车辆12 .5251万辆,车辆实征率为71%,已完成今年任务的83.6%.”
江门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统缴结束后,相关部门继续对年票缴交做了很多工作,截止到目前,蓬江、江海、新会三区车辆实征率约90%,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市车辆实征率约70%,逾期缴交的将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江门年票其实很“便宜”
南都记者了解到,20 15年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准标准执行,9座以下(含9座)私人小型客车收取年票费5 8 8元/年,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市实行按年票收费标准90 %收取通行费(年票)。
事实上,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江门市年票价格并不高。南都记者通过查询珠三角各市相关部门网站及电话了解到,珠三角各市对非营运私人小客车(私家车)年票收费标准分别为广州市980元/年,佛山市910元/年,东莞市800元/年,肇庆市530元/年,珠海市1080元/年,中山市750元/年,惠州市450至850元/年(按发动机排量定价),而深圳无年票制度,深圳车辆凭车辆号码即可免费通过珠三角的年票收费站。从事运输行业近十年的冯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年票相比,江门年票收费其实已经很便宜了,珠海年票费是江门的近两倍。”
焦点
为何不交年票费?
车辆年审与年票不挂钩
“迫于年票可能影响年审的原因,我之前一直都坚持买年票”,江门车主李先生今年因为看到“年票不影响车管所所有相关业务”的报道,便没有再购买年票了。“我身边有好几位朋友都说不用交,所以我也没有交了。”
在采访过程中,南都记者发现,绝大部分没有缴交年票费的车主都源于“年票与年审不挂钩”的原因。南都记者从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宣传科确认了“年票与年审不挂钩”的说法。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车管所年审只查验交强险和车船税,年票并不在查验范围内。”此外,南都记者还了解到,包括车辆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等业务均不需要查验年票。
仅剩5个普通公路收费站
按照相关规定,江门(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籍汽车需按照相应车型的通行费(年票)标准每年一次性缴交全年的车辆通行费(年票),凭有效年票缴讫凭证或年票标识通过全市除高速公路外的路桥收费站不再缴交通行费。然而,江门地区有多少路桥收费站还在运行呢?
南都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沙收费站、开平振华收费站、外海大桥收费站、鹤山龙口收费站等先后停止收费,江门地区仅剩滨江收费站、江鹤收费站、恩平收费站、连塘收费站、宅梧收费站等5个普通公路收费站。且有车主反映,这些纳入年票制的普通公路收费站大多数只对外地籍车辆“设卡”,本地籍的车辆可以直接通过,“不管是否有购买年票”。
为了解没有年票是否真的不影响车辆通行,日前,南都记者跟随车主李先生乘坐一辆没有张贴年票标签的轿车,顺利通过滨江收费站,其间并没有遇到工作人员拦车检查。李先生表示,其他收费站很少去,没有必要为那些平时几乎不经过的收费站花费五百多元购买年票。
影响
“取消年票”呼声不断
随着国内多个城市取消征收年票,广东省内“取消年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就在今年广州市两会上,多名代表委员质疑年票制合法性,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更在多个媒体采访中评论,年票应该服从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不得“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的规定,还应该服从2002年国务院关于“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的规定,实行年票制没有法律依据。
而在南都记者采访的近30名车主(含已缴和未缴)中,全部受访者一致认为,应取消强制收取年票费的制度。多名受访者均表示,“我们更愿意每次通过收费站的时候买次票。”
数据
普通公路收费项目仍欠债34 .6亿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对上年度江门市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20 14年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收入46097.78万元,其中:车辆通行费(年票)收入33698万元,政府财政筹集12399.78万元。支出46097.7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纳入年票制管理收费项目的年票补偿;撤销外海大桥等3个经营性收费项目的补偿;年票代征及银行手续费、系统维护费、日常管理费用等。截至2014年底,江门市普通公路收费项目债务余额346470 .67万元,其中:政府还贷项目债务余额为223950 .77万元;经营性项目补偿债务余额122519.90万元。
提醒
现在补缴要收40%的滞纳金
随着相关部门催缴工作的深入,有些车主产生疑问,“现在补缴要多少滞纳金?”据《江门市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办法》规定,“纳入年票制管理的车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交通行费(年费),逾期缴交按每日加收应缴年费额2‰的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超过应缴年费额。”“新车入户、外地车迁入,从车管部门签发行驶证日期的第15日起计收通行费(年费),车主须在车管部门签发行驶证之日起60天内缴交通行费(年费),逾期缴交从车管部门签发行驶证日期第61天起每日加收应缴通行费额2‰的滞纳金。”
江门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滞纳金从5月1日开始计算,每日加收年费额的2‰的滞纳金。以一辆私家车为例,应缴年费额为588元,截止到昨天已逾期2 0 2天,应加收滞纳金237 .552元,已达应缴本金的40%.
采写:
南都记者罗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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