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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冲动行为致借款人死亡被判12年半

2016年03月28日 11: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评论(人参与

  广州日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 伍某因为追讨500元欠款,一时冲动将借款人刘某伤害致死,近日,肇庆市端州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伍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2015年6月,刘某因生活拮据,向伍某借了500元,一直没有归还。伍某多次打电话追讨欠款未果,有几次甚至联系不上刘某,于是心生怨气,认为刘某无耻赖账。

  2015年8月,伍某在端州区芙蓉路附近见到刘某,与之发生口角,并先后殴打刘某的腹部以及头部左边。刘某被打后立刻向后倒地,一动不动。而伍某认为刘某是在装死,在其倒地后没有报警也没有送院救治,只是将他拖到路边的石阶便离开现场。约半小时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将刘某送到医院救治,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刘某左枕部骨折,摔跌、头部撞击地面致颅脑损伤死亡。

  去年9月,公安机关将逃往外地的伍某抓获,他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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