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玩转自媒体

  文/图 广州日报记者唐红杰、秦仲阳

  有一朵“鲜花”叫“黄细花”,有一种“网红”叫“代表红”。说到黄细花,很多人都会说:“知道,就是那个半夜起来发微信的花姐。”13年时间里,黄细花在政府官员、人大代表、知心姐姐、微信达人等多种身份之间游刃有余地转换,有“知心花姐”美称。正如她自己在微信公众号文章中所说的,2015年是她“巧借自媒体平台,在智慧引领下,快乐履职,收获满满的一年。”

  自2003年至今,黄细花连续三届当选为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今年全国两会,她一口气提出了13个建议,13年来她共提出了169个建议,可谓是“高产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

  利用网络收集民意

  “花姐,说两句吧。”每年的全国两会上,见到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记者们都会围上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所提建议内容涉及落实带薪休假、控烟、旅游业发展等民生热点问题。在记者眼中,黄细花是“有料”的人大代表。

  从2009年起,为了广泛征集民意,黄细花开始借助网络的力量,实名注册了新浪微博,真实晒出自己的生活、想法和建议。截至目前,黄细花的新浪微博粉丝接近36万人。

  黄细花说,她会不断向微友汇报履职情况,听取微友意见诉求,同时对计划提出的建议与微友交流互动。对于网友的私信和邮件,工作之余她都会尽量做到一一回复。她曾做过粗略统计,多年来她在全国人大上提的建议中的30%到40%,最初都是来自于网络民意。

  旅游局长:

  智慧旅游营销玩得转

  黄细花的“主业”是惠州市旅游局局长。她表示,作为旅游局长,同时身为人大代表,两者衔接的诀窍就是“智慧引领”。她通过新媒体平台推介惠州旅游资源和环境,同时推动了惠州市和各县区旅游局及各旅游景区、旅行社全面开通了官方微博,同时还邀请了众多微博上的“旅游达人”到惠州体验推介旅游资源。

  黄细花说,过去一年她在网友的思路和观点中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她认为自己“累并快乐着”。一直以来,黄细花运用混搭、跨界和众筹等手段开展智慧旅游营销,提升了惠州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黄细花说,旅游局“一把手”和当好人大代表并不冲突,“只要敢担当,心中有事业,快乐工作,当局长和当代表,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另类“网红”:微信达人善与网友互动

  “花姐”又是一名“网红”。在她的官方职务惠州市旅游局局长之外,她更以“微信达人”被外界所知。

  一说到“花姐”,不少人会说:“哦,知道,就是那个半夜起来发微信的花姐。”黄细花说,半夜起来发微信“就是我八小时外的生活写照”。

  经过几年时间的尝试,黄细花对新媒体平台的运用越来越娴熟。记者梳理发现,从最初的“纯文字”内容,到现在图文并茂的多种表达形式,“花姐”成了一名互动高手。

  2014年初,黄细花开通了“黄细花”微信个人公众号,初衷是“希望借此推广惠州市旅游,同时也是与民意互动。”目前,微信公众号设置了爱旅游、爱生活、爱惠州3大板块,特别推出了代表履职和花姐社区两个栏目。

  微信成了“花姐”宣传推介惠州旅游的一个重要工具,但是作为惠州市旅游局的“一把手”,她对微信的维护只能放在上班时间之外。黄细花说:“实在没空打理和运营微信,因此半夜凌晨发微信便成为我2015年的生活常态”。

  借用新媒体平台,黄细花把旅游局长和人大代表的工作职责巧妙地衔接在一起。

  盘点:“花姐”那些年提出过的建议

  根据黄细花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数据,记者初步统计,从2003年至今的13年里,黄细花共提出了169个建议,平均每年13个建议,可谓是“高产”代表。其中,提建议最多的一年是2011年,达到了33个建议。

  关键词:《旅游法》

  2012年8月27日,为修改《旅游法(草案)》,她分别邀请惠州的导游,旅行社、酒店、景区、行业协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旅游行业专家,前后召开了近十次座谈会收集意见。最后,黄细花在2013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尽快出台《旅游法》”的建议。目前《旅游法》已经颁布,黄细花当时提出的很多建议被采纳。

  关键词:设立节日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2年开始,黄细花开始关注设立“法定假日”的建议,至今已经提出设立“中国慈善日”、“中国感恩节”、“休渔放生节”、“中华感恩日”等建议。据了解,黄细花关于设立“中国慈善日”建议即将实现。2015年10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其中把每年9月5日设为“中华慈善日”。

  关键词:“二孩”政策

  黄细花是率先呼吁“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人大代表之一。从2010年开始,黄细花就连续多年提出修改计划生育法及调整和完善人口相关政策,不遗余力地进行呼吁。

  今年黄细花又提出了跟“生育”有关的三个建议,分别是《关于制定相关鼓励政策鼓励育龄夫妇生育二孩的建议》、《关于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设置母婴室的建议》、《关于将卫计部门职能由生育管理调整为生育服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