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死后陈尸数年甚至几十年无人管

  中国传统丧葬文化历来讲究死者为大,但记者在清明节到来之际调查发现,有一些人死后非但没有及时安葬,反而陈尸太平间、殡仪馆数年甚至几十年无人管,导致全国多地太平间、殡仪馆尸柜告急,费用叠加,正常运行面临困难。如何妥善处置这些尸体,打破“停尸不顾”困局,成了医院和殡葬管理部门的一大难题。

  文/新华社记者王靖、萧海川、侯文坤、赖雨晨、饶力文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太平间位于医院一处人迹罕至的角落。51岁的太平间负责人赵康(化名)在冰凉的尸柜间穿行,一边检查尸体一边进行消毒。面对记者的到访,赵康面露愁容,并唉声叹气起来。“医院的尸柜一共还不到50个,其中就有30多个常年被无法处理的尸体占据着,剩下的用来日常使用哪里够?现在,有新尸时只能拒收或协调至他处。”赵康说,由于相关部门未对30多具尸体开具死亡证明,致殡仪馆不能进行火化,所以这些尸体常年放在尸柜里。电费、人工费、消毒费……令医院压力重重。

  目前呼和浩特市约有200具尸体因得不到处理而常年陈尸太平间、殡仪馆,短则五六年,长则21年无人问津。“积尸严重的问题其实在内蒙古各盟市都存在,不算医院太平间里的,平均每一个县级的殡仪馆至少存十具常年无法处理的尸体。”内蒙古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王庆民说。

  记者走访多个省区市发现,全国多地太平间、殡仪馆都面临着相同的困扰。目前,济南市殡仪馆和莲花山殡仪馆中尚有80余具尸体常年得不到处理,部分尸体的存放时间超过10年。在昆明,仅昆明市殡仪馆里就长期存放着70多具遗体。在广州,由于业务基数大、流动人口多,广州市殡仪馆每年超过认领期存放的尸体可达1300~1400具。

  积存尸体处理面临难题

  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明文规定:火化遗体必须凭公安机关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综合多地殡葬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说法,目前太平间、殡仪馆积存的尸体主要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无名、无主尸体。对于非正常死亡的无名、无主尸体,公安机关不愿开具死亡证明和送至殡仪馆进行火化,原因是担心家属有一天出现并索要尸体;第二种是有名、有主尸体。这些尸体大多涉及各类纠纷,如果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并火化尸体可能得罪纠纷的两头,使自己成为众矢之的;第三种是涉及医疗事故的尸体,因医患矛盾未解,尸体迟迟未处理;第四种为涉案尸体,由于案件未破,尸体需继续留存。

  完善法规待破局

  “打破困局的根本出路是完善法律法规,厘清尸体处理程序。”王庆民建议,对各种原因导致的“停尸不顾”现象如何处理和惩处,公安机关、殡葬管理部门、医院等处理主体的权责分配等问题都需要法律进一步明确,否则公安机关处理起来就会有顾虑,其他部门也是左右为难。

  广州市殡仪馆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认为,尸体在殡仪馆冷冻保存有较高的费用,有许多死者家庭贫困,其亲属好不容易赶来,既要面对天人永隔的悲痛,还要面对不小的经济负担。殡葬管理部门可以协调太平间、殡仪馆,尽量帮助困难家庭减免相关费用。这样既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安慰,也有助于解决积尸严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