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中山版“网约车”条例开始征求意见
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丽娟)记者从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获悉,该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山市出租车行业深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意味着中山版的“网约车”条例开始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从内容来看,中山版“网约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排量、从业人员是否本地户籍没有作出规定,但对于车辆售价或评估价有一定要求:《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2年内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8万元;2年以上8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不低于18万元。
据悉,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时间为期15天,自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25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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