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000万!巨灾指数保险全国首赔落地汕尾

  全国首例巨灾指数保险赔付在广东落地。25日,广东省巨灾指数保险首例赔付新闻发布会在汕尾市举行。笔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汕尾市财政局已在当日收到了来自巨灾指数保险承保方——中国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人保财险”)赔付的1000万元。据悉,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巨灾指数保险的首例赔付。

  今年10月21日中午,第22号台风“海马”登陆汕尾市海丰县鲘门镇,登陆时风力14级,最高风速42米/秒。强风、强暴雨在汕尾市境内影响超过10个小时,给汕尾带来了巨大灾害。

  根据今年8月1日汕尾市政府与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签订的巨灾指数保险协议,“海马”登陆风速42米/秒已超过保单约定的台风事件阀值,触发了赔付条件,按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赔偿1000万元。“通过周末加班加点,只用了一个工作日就顺利走完理赔流程。”广东人保财险总经理郭文革表示。

  除了赔付快,此次巨灾指数保险赔付的“标准”也与以往不同。据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其他省份试行的巨灾保险,广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地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制度设计,实现赔付额度与灾害级别挂钩,属全国首创。

  郭文革介绍,本次巨灾保险理赔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应对风险管理、辅助灾后重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目前,广东全省10个地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已完成7个,其余地市也有望在近期完成签约。此外,待巨灾指数保险试点成熟后,下一步,广东省政府还将进一步扩大投保范围,全省推广。

  ■名词解释

  巨灾指数保险

  是指围绕台风、强降雨和地震等重点灾害,把一个或几个气候条件(如气温、降水、风速等)对损害和损失程度进行指数化,每个指数都有对应的损益,保险合同以这种指数为基础,当指数达到一定水平时,被保险人就可获得相应标准的赔偿。而且,指数保险的赔偿不是基于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而是预先设定的外在参数是否达到触发水平,降雨量和气温等气象指数通常被作为触发参数。(记者/郭家轩 洪继宇 黄嘉锋 通讯员/王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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