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刘宇雄 通讯员 交宣)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根据省校车管理办法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广州所有非专用校车将不得作为校车使用,为强化寒假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全市交通大整治行动的开展,在近期开展了全市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据悉,目前广州尚未回缴校车标牌的非专用校车共有348辆。

  部分非专用校车仍违规上路存隐患

  据统计,公安交警部门于1月3日、4日连续两日,在校园周边及校车经常行驶的重点路段设点92个,出动警力840余人次,检查校车800多辆,查处校车交通违法19宗。

  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现共有已取得校车标牌及校车使用许可证的专用校车4200余辆,广大学生家长在接送小朋友时可以查看所乘校车是否正规校车,是否取得校车标牌和校车使用许可证,以保障孩子上下学期间的乘车安全。广州交警已通过自媒体向社会公布这一规定及相关实施时间,并在2017年1月1日前已回收了部分非专用校车的校车标牌,但仍有部分非专用校车车辆所有人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回缴,且存在依然上路行驶的隐患。

  交警曝光未回缴校车标牌的名单

  广州交警对此违法行为抱着“零容忍”的态度,除了加强对违法上路车辆严管严查之外,还统计了尚未回缴校车标牌的车辆及所有人信息向社会曝光,督促相关车辆所有人尽快依法回缴校车标牌,并发动社会力量对此类车辆违法上路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使违法上路车辆“零躲藏”。

  据统计,截至今年1月4日17时,广州市尚未回缴校车标牌的非专用校车共有348辆。

  广州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家长,为了孩子上下学期间的交通出行安全,拒绝让专用校车以外的车辆接送学生及幼儿,如发现曝光名单中的车辆尚在违法从事校车工作,请自觉抵制并及时拨打110、122向公安机关报案,也请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所有人尽快到公安机关回缴校车标牌,并不再使用上述车辆从事接送学生及幼儿等校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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