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广州一家公司受银行委托催收信用卡欠款,为促使信用卡持有人尽快还款,竟伪造以信用卡纠纷为案由的法院开庭传票邮寄给信用卡持有人。昨日,涉案公司3人在白云区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宣判。该三人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到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曾某、罗某杏、陈某均任职于佛山市某地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自2016年4月始,为促使信用卡持有人还款,该公司其中一个催收员提议用自制的以信用卡纠纷为由的法院传票给客户施加压力催收还款。自2016年4、5月起,天河区人民法院收到多批假冒该院发出的传票邮局退件,甚至有当事人持假传票到该院应诉。7月25日,公安人员在上址将被告人曾某、罗某杏、陈某均抓获。

  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曾某、罗某杏、陈某均的行为均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四个月、一年,分别并处罚金5000元、3000元、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