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公狗“性骚扰”母狗 主人互殴引发命案

  去年4月23日李冬(化名)的母亲吃完晚饭后到小区内遛狗,没过一会,李冬听到楼下很吵。“我走到楼下,发现有一条公狗骚扰母亲养的一条母狗,母亲抱起狗上楼,公狗的主人这时才过来牵狗,我很生气,就踢了公狗的头部。”李冬称。

  现场监控录像显示,案发当天19时17分许,李冬母亲用狗绳牵着两条小狗在路上行走,对面马路上来了一条小狗,李冬母亲马上抱起其中一条小狗,不让对面马路来的小狗靠近。据李冬供述,公狗的主人肖某生看见他踢自家的狗,就冲过来打其胸部,他还手,双方殴打起来。男子被打后倒下,头部着地,右耳出血,李冬见状即拨打120并一直在现场等候。

  去年5月5日,被害人肖某生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与被害人案发前不认识,虽因琐事引发矛盾,但双方打斗均未使用工具,且被告在见到被害人倒地后立即停止侵害并拨打急救电话,对被害人进行救助。

  监控录像显示,被害人的狗因没有系狗绳而骚扰被告人家中的母狗,虽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负有一定责任,但不能认定被害人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广州中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李冬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说法:文明遛狗 遇到纠纷冷静处理

  主审法官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是3年到7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量刑是10年以上到死刑。本案综合证据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因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有法定从轻情节,综合考虑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表示,现实中因为琐事导致纠纷,并引发犯罪的案例,在具体审理案件时经常碰到。建议遇到纠纷时,要冷静处理、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报警求助,打斗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引发严重后果。

  此外,本案是因遛狗引发的纠纷,希望市民文明遛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