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崔杰锋) 男乘客在车上撒泼,还不顾全车人的安全,殴打正在开车的公交车司机。近日,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涉案犯罪嫌疑人雷某某。

  今年6月29日傍晚,雷某某在番禺区搭乘公交车,因违规从后门上车和公交车司机发生争吵。在该车行驶到只有双向两车道的桥面路段时,雷某某突然将公交车上的塑料垃圾桶套到司机何某某头上,并推着何某某的头部撞向玻璃窗。当时,公交车正在行驶中,司机视线完全被遮挡,头部疼痛,方向盘几乎失控。司机立即刹车,但公交车还是撞到下桥位的桥护栏,致使公交车前门移位受损,前挡风玻璃破裂,前护杠右侧破损。经送院治疗,司机被诊断为头部轻度挫伤。

  车上视频监控显示,案发时雷某某动作突然,车上多名乘客受到惊吓。幸好司机刹车及时,未有乘客受伤。

  经办检察官认为,驾驶公共交通车辆属于高度危险的作业,雷某某作为正常的成年人,对正在驾驶车辆的公交司机实施套头和推撞等行为,该行为后果具有相当的不可控性,随时可能使公交司机失去对车辆的控制,从而引发严重后果,雷某某的行为已经产生了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及重大财产安全的具体危险。虽然其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已经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根据《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 GD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