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穆健 隋岳 谢韵静) 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三年广州地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当日,广州法院宣判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震慑社会上的恶意“欠薪”“拖薪”行为。据了解,2015年至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11件,依法判处被告人116人,涉案应付劳动报酬金额3061万余元。

  案例:私企老板欠薪跑路获刑

  被告人陈某华于2015年3月初开始,雇佣黄某荷、胡某君等39名工人在其经营的位于广州海珠区瑞宝村五社工业区5栋二楼的无牌制衣厂工作,并口头约定次月20日支付工资。同年4月22日晚,陈某华失去联系。4月28日,海珠区人社局通过张贴文书及发送手机短信通知等方式向陈某华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陈某华仍不支付工人工资,并以离开广州、变更电话号码等方法逃匿。经核算,陈某华拖欠的劳动报酬共计约498742元。

  2016年2月16日,陈某华在四川省内江市被抓获。经审理,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陈某华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数据:受害人多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据统计,2015年至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11件,依法判处被告人116人,涉及受害人4880人,涉案应付劳动报酬金额3061万余元。

  从昨日通报的内容看,被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对象主要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且人数众多。受害人为100人以上的案件有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11%,其中2个案件的受害人数各达到320余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涉案金额较大,涉案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有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8.11%;达到50万元以上的18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6.22%;10万元以上的有103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92.79%。从行业看,涉加工制造行业的有82件、被告人87人、受害人3685人,案件数占审结案件总数的73.87%。

  据广州中院刑二庭庭长赵俊介绍,近三年广州法院审结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97件102人,拘役的8件8人,适用缓刑的31件33人,单处罚金的2件2人,检察院撤诉的4件4人。赵俊说,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严惩不是目的,最主要的是修复紧张的劳资关系,鼓励被告人改过,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

  据了解,近三年,广州法院积极妥善防范化解处置,广州地区并无因“恶意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