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新能源营运车辆达6.1万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达3.6万辆,深圳市已实现了公交全面电动化……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暨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广东省将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打赢蓝天保卫战,奋力开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至2020年珠三角城市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妍 通讯员粤交综
新能源城市公交达3.6万辆
近年来,全省新能源营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18年4月底,全省新能源营运车辆达6.1万辆,约占全国总数的15%,居全国前列;其中纯电动营运车辆达5.6万辆,占新能源营运车辆总数的92%。新能源城市公交达3.6万辆,占全省公交车辆总数的54%,居全国第二位;新能源公交车辆在珠三角地区实现了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深圳市率先实现了公交全面电动化,汕尾市的公交电动化率超过95%,梅州、阳江、揭阳市的公交电动化率超过65%。全省新能源出租车达1.4万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潮州市的新能源出租车实现规模化应用。
佛山、云浮开展了氢燃料电池公交车辆的示范运营,为推进新能源新技术发展做了积极探索。梅州市建设了充电设施和光伏发电相结合的绿色公交站场。京港澳高速公路服务区基本实现充电设施全覆盖,为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吹响了号角。
2020年前打造城际充电网络体系
目前,广东省在推广新能源汽车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至2020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过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65%;珠三角城市在2020年前全部实现公交电动化,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不低于85%;粤东西北各地市的市区公交电动化率在2020年前超80%;珠三角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中纯电动车占比不低于8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不得使用燃油车。
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全省将按照省有关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方案制定计划,倒排进度,按时完成高速服务区的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在2020年前形成以珠三角为核心、主要高速为骨干的城际充电网络体系。同时,摸清存量可用地资源和供电条件,依托现有客货运站场、公交首末站等场所建设充电设施,推动企业及社会资本加快建设充电设施。
加大新能源车推广创新与探索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加强规划引领,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融入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节能减排专项规划,并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电网发展规划等的衔接,精心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确保发挥好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同时,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目标进度,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按时保质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设施建设任务。
为了给新能源车辆发展创造条件,各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用电价格优惠等政策落实,建立完善以运营里程、实际能耗和减排效果为基础的资金补贴体系,研究制定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的运营补贴政策。同时,探索研究新能源汽车高速通行费优惠政策、城市道路通行优先权等,充分激发社会各界主动应用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目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方面,广东省各地均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探索和创新。深圳通过政策激励、宣传引导等方式,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和动力电池回收补贴,并实行“首个1小时免收停车费”等优惠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佛山市构建起“制氢加氢、氢燃料电池及动力总成、氢能源车整车制造、氢能科技创新研究及产品检测”等全产业发展集群,有效地降低了氢能源汽车的制造成本。深圳巴士集团坚持直流快充技术路线,以“用足谷电、用好平电、避开高峰”为基本原则,制定科学的充补电策略,创新举措突破电动公交运营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