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 7月25日,广州出台公积金新政,对提取支付房租、限制异地购房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日前,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新政中市民较为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目前,广州已暂停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资格。若购房人已办理该手续,则可以继续提取。
一方签约 配偶双方均可提取公积金租房
新政对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给予了支持。以缴存人或配偶单方的名义签订租房合同,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配偶双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那么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中一方在广州市有自有产权住房的,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答案是否定的。因为需要满足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
新政着力打击公积金套取行为,“假离婚”也是其中一种。属于同一人一年内两次以上(含两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产权人及配偶均不能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举例来说,若缴存人A在一年内先后与B、C、D结婚,缴存人A有一套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在偿还贷款期间,则A、B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该套住房申请提取;A、C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该套住房申请提取;A、D在结婚后的一年内均不可以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异地购房已办手续的可继续提取
新政出台后,不少已经提交公积金提取申请的异地购房人纷纷担心买房计划“中断”。对此,市公积金中心也做出了回应。缴存人在非本市、非本人及配偶户籍地购买的住房,新政发布前已经提出提取申请的,按原政策执行。若购房人已办理该手续,则可以继续提取。
新政公布后,对于双方是夫妻关系,且都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一人户籍在北京,另一人户籍在深圳,则两人可以使用北京户籍的一方在京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缴存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均未婚,且都在广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人户籍在北京市,另一人户籍在深圳市,新政公布后,两人无法持其合资在北京购买的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只有户籍在北京的人才可以申请提取。否则属于在非本市、非户籍所在地购房,按规定不可以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