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龙成柳 通讯员黄彩华)在东莞市长安镇开了一家文具店的老板娘罗某,谎称可以帮小孩办理长安镇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工作、办理户口,骗取26名受害人分别从1.9万元到80多万元不等的款项,涉案总金额高达200多万元。2018年1月,罗某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5万元,并被责令退赔受害人的损失。罗某不服,提出上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诈骗26名家长超200多万元

  现年37岁的广东普宁女子罗某,此前在长安镇宵边社区开了一家文具店,经营多时。2016年至2017年期间,罗某谎称自己可以帮忙办理学位、安排工作、办理户口,并采取伪造长安镇有关公办小学、教育局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等手段,多次诈骗他人财物。

  镇上居民刘女士听说罗某能帮忙办“公办学位”后,受几个朋友相托,找罗某帮忙。罗某以帮忙办理学位为由,骗取刘女士共82.8万元,后在刘女士的催促下,罗某归还28.8万元,尚余54万元未还。

  同样,罗某以类似借口先后骗取其他25名受害人从1.9万元至11万元不等。以上合计共诈骗202万多元,已归还或退回30.8万元,剩余171多万元被骗钱财未能缴回。

  获刑13年罚金5万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罗某以帮忙办理学位、安排工作、办理户口等事项为诱饵,收取多名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均用于资金周转和偿还房贷等个人事务上。另外,为了骗取家长们的信任,罗某还伪造了当地公办小学、教育部门的印章,以达到诈骗的目的。

  2018年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罗某不服,提起上诉。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