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纪宣)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纪委监委获悉,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深挖彻查“保护伞”。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51条,立案查处103人,已经处理3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纪)处分32人。
扫黑除恶与反腐同频共振
自今年2月份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密集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具体配套规定,先后8次组织召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进,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纳入日常执纪监督和市区巡察的重点、纳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工作要点、纳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42项监督责任清单,并对18个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挂牌镇街实行专项整治。
广州市纪委监委机关会同市委政法委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截至8月底,市区两级纪委监委共接收政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0条。
此外,广州市纪委监委还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制定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各部门协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会商机制中,详细规定了具体协作配合的内容及工作流程,如公安干警在讯问中应当主动了解涉黑涉恶人员与公职人员交往情况,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反映与公职人员有不当交往情况的,应将有关资料于笔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
结合基层“拍蝇”深挖线索
广州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广泛运用互联网、新闻、微信等媒体媒介,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对潜在问题线索深挖彻查。截至8月底,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77条,占线索总量的30.68 %。
全面借助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审查调查、督查督办等工作抓手,共收集问题线索68条。同时,利用走村入户、提审在押人员等机会对问题线索进行深度梳理,集中研判近两年来司法判决和公安机关收网的涉黑涉恶案件,建立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分类处置、销号督办。
广州市纪委监委派出专人参与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零放过”,共摸排相关线索信息12条。在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原党委书记刘永添(获刑20年)特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审判决后,市纪委在没有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的情况下,通过主动摸查,查处了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的2名公安机关处级干部。
一查到底绝不护短
作为“打伞”主力军,广州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领导包案工作方案,由委领导每人负责查处1宗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案件的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牵头制定问题线索处置方案,亲自指导纪检监察室提级直查,查实一件,点名道姓曝光一件。
天河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原三级警长刘嵩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海珠区官洲街道仑头经济联合社原党员李建豪开设赌场并充当“保护伞”被查处,白云区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查处……
就在近期,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联手,先后打掉了盘踞在白云区石门街红星村、太和镇园夏村、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的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已对33名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党员予以立案。在扫除3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时,白云区纪委监委对相关线索顺藤摸瓜,一举铲除了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均禾街城管执法队原队长苏钜城、石门街城管执法队原科员赵峻生等3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并在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拆除约4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
为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广州市委成立22个督导组,深入各区各单位,重点针对挖掘问题线索的方式方法、数量质量、处置情况,查处扫黑除恶和打击“保护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失责失职行为开展分片交叉督导,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截至目前,各组实地督导210次,发现问题131个,督促整改128个。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
督导进驻期间联系方式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进驻我省督导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0-87185990、87185991、87185992,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主要受理广东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