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尚未完善 牵涉面大后果难料 涉嫌违法违规经营
自动驾驶出租车红红火火而来,如今却被迎头泼了一盆凉水。新快报记者昨天获悉,11月1日起在广州大学城开展试运营的自动驾驶出租车项目,被番禺区交警和交通局双双叫停。不过,记者从负责该项目的广州公交集团白云公司了解到,该项目昨日仍在顺利进行,今后也会开放体验的服务。
■新快报记者 代国辉 何生廷
出手
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立即暂停试运营
严禁邀请普通群众参与测试
11月1日,国内首辆自动驾驶出租车在广州大学城上路试运营。可好景不长,自动驾驶出租车就遇到了困境,被番禺区交警和交通局两部门双双叫停。
记者从番禺交警了解到,该部门11月1日下午收到网上相关信息后,立即与交管所联系,要求交管所对该出租车公司进行源头管理,消除隐患。
同时,该交警部门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上级部门准其试运营的通知。下一步将继续与交管所密切联动,严管严控;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再次明确相关规定;争取上级部门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指引。
番禺交通局对白云公司在大学城开展自动驾驶出租车试运营的措辞更为明确严厉。番禺交警部门向本报记者转发了番禺交通局对白云公司的回复: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完善之前,该模式牵涉面大,后果难以预料,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请你司立即暂停在大学城试运营的行为,严禁邀请普通群众参与测试,并立即向市交委、交警部门报告。
记者还了解到,白云公司在推出自动驾驶出租车试运营之前,已经和上述两部门取得了联系,结果是:并未取得允许。
番禺交警方面受访时透露,2018年10月30日,白云公司相关负责人曾到该交警大队八中队了解咨询出租车无人驾驶在大学城路试的有关事宜。中队明确告知其必须经交警支队车管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特别强调大学城为敏感区域,原则上辖区大队、中队不同意在大学城实施路试。
番禺区交通局回复白云公司时表示,“《广州市白云出租汽车集团番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关于探索出租车智能化营运模式的报告》收悉,经认真研究评估,10月31日下午我局明确告知你司暂不同意11月1日起无人驾驶出租车在大学城试运营的计划。”
回应
白云公司:试运营时间有所改变
今后周末不提供试乘服务
在事前及事后均被否后,自动驾驶出租车还能顺利开展吗?昨日,记者从白云公司了解到,该项目仍在照常开展,且计划今后也会开展。
记者对比昨日白云公司的回应以及发布会当天的情况介绍发现,自动驾驶出租车的试运营细则有所变化。
试运营的地点不再以大学城北地铁站C出口和广州大学正门为起点的周边范围,而仅是生物岛国际公寓路段。而此前宣布的试乘费用和普通出租车同价也改为“免费试乘”。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大学城北地铁站C出口、广州大学正门和生物岛国际公寓均未能发现此前推出的自动驾驶出租车。记者通过白云公司公布的预约服务热线83600000,能预约次日的试乘服务。该热线客服告诉记者,地点有变,起点和终点均只能是生物岛国际公寓。
白云公司昨日回应采访时表示,自动驾驶出租车的试运营时间也有所改变,此前是每天的14时至16时,今后周末将不再提供试乘服务,下午的两个小时时间不变。
关于自动驾驶汽车如何才能合法合规上路,记者注意到,此前广州市交委曾发布过《广州市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于今年6月13日结束征求意见阶段。
该份《意见》对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测试提供了法规上的支撑,并作了详细要求。昨日,记者从广州市交委获悉,该份《意见》已报市政府审定,待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由市交委、工信委、公安局联合印发实施。
反应
市民: 不了解自动驾驶 有人表示愿意试乘
昨日记者采访了5名市民,就如何看待自动驾驶出租车方面,有人支持并愿意试乘,有人支持但不愿当“小白鼠”。整体上,支持者较多,4人表示了支持,认为“很久之后自动驾驶能普及”。
市民黄先生就认为,自动驾驶技术今后一定会普及开来。但得知可以试乘后,他选择观望。“我觉得至少要等路上很多自动驾驶的车跑起来后,我才敢去试一试。”
市民宋先生则愿意尝一尝鲜,“(自动驾驶出租车)应该比人开更安全,毕竟人的失误会有很多。”他认为,自动驾驶技术的推出更多的是能够缓解驾驶人的疲劳。
从采访之中,记者发现受访的5名市民仅是从网络上对自动驾驶技术有所了解,并没有实际的体验。而白云公司所推出的试乘服务,或可改变市民对自动驾驶技术“零接触”的现状。
专家: 广州首推试运营 有积极意义
“广州这种做法,会带动全国各地对自动驾驶技术的投入,特别是对安全保障措施的完善,有着它本身的积极意义。”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认为,广州敢为人先,首次推出商用出租车试运营,这是值得肯定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标志性的事件。
在他看来,自动驾驶技术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但是由于目前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没有足够完善,缺乏关于自动驾驶的法律体系以及技术标准,尤其是安全体系。
另一方面,相关的道路交通资源、社会接受程度还没有做好准备,公众在不熟悉的情况下,对于新生事物会抱有一种对安全性的担忧,例如“这安不安全、这出事了怎么办”。
夏学民表示,这时候,政府执法部门对此叫停是毫无疑问的,但并不是一件可悲的事情,也不是可怕的事情,而是应该积极面对,加大对安全性方面的研发和投入。
夏学民也提了个醒,自动驾驶相关法律的出台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尚未出台之前,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的试验、试运营都应该谨慎进行,“不能随意进入正式商用,拿普通公众作为试验对象。”
律师:
如何规范安全问题
值得立法部门探讨
根据今年4月出台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规定,若在自动驾驶汽车驾驶过程中出现失控或者事故,均是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即如果符合《刑法》可以认定为交通肇事或危险驾驶的行为的,均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或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处罚。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表示,目前自动驾驶方面的确存在不少的法律障碍,比如民事责任上的承担是否应该在传统的生产者与销售者的基础上,增加设计者这一主体;在刑事上,涉及到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内容上,是否考虑重新认定和判断;在法规层面上,自动驾驶车辆也对目前适用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合理性提出了疑问,如何对其安全问题进行规范,值得立法部门进一步去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