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广东省高院院长龚稼立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南方网直播内容显示,龚稼立在工作报告中称,2018年广东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203.7万件,审结204.5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3.8%和14.4%;法官人均结案277件,同比上升12.8%;案件再审纠错率1.2‰,案访比连续下降。全省法院新收各类案件3.3万件,审结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7.1%和12.3%。

  龚稼立称,2018年,广东全省法院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一审案件12万件,同比上升2.8%;判处罪犯14.1万人,同比上升10.5%;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理清远“4·24”纵火案等重点案件。

  此外,广东去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省法院审结涉黑恶案件723件3260人,重刑率44.8%;依法严惩刘永添等涉黑犯罪、关和合等涉恶犯罪、曾高等涉“保护伞”犯罪,确保扫黑除恶挖伞一并推进;对2419名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强化深挖排查、综合治理,移交线索问题1087条,发出司法建议645份。

  关于严惩腐败犯罪方面,龚稼立披露,广东全省法院2018年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一审案件1847件2568人,审理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7件27人,严惩扶贫领域和村(社区)“两委”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32人;积极参与海外追逃追赃,审结“天网”“猎狐”“红通”案件66件66人;完善工作衔接机制,支持监察体制改革。

  龚稼立还在工作报告中提到,2018年,广东全省法院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确保罚当其罪;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129名被告人无罪;积极开展判后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4%。

  而涉及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方面,广东全省法院去年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案件1.1万件1.3万人,盗抢骗、黄赌毒等案件5.2万件7.4万人,严惩蔡东家等特大制贩毒品犯罪;审结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校园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涉众型犯罪一审案件2322件4536人,审理“4·3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系列案、“千木灵芝”非法集资系列案;审结拐卖、虐待、性侵妇女儿童犯罪一审案件4723件,严惩张维平等拐卖儿童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