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6日,福州赵先生他见义勇为帮助一位正在被侵害的女士脱离危险,结果他却被拘留了14天,赵先生说他感觉很懊恼,而且接下来还可能受到刑事制裁,这是怎么回事呢?是什么原因让赵先生很崩溃呢?
赵先生说2018年12月26日晚上,他听到楼下砸门和女住户呼救的声音,他立即就下楼查看。
记者电话联系女住户得知,她回老家要住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为了方便赵先生维权,女住户在回家前对着赵先生妻子的手机,讲述当天晚上被侵害的过程。
这个男子企图对女住户进行侵害,与女住户同住的一位同事,立即跑到屋外报警,这时候赵先生来到了现场。陌生男子意图侵害女孩的行为,得到了制止。
110民警也到了现场,赵先生回到了自己的住处。让赵先生想不到的是,三天后他被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的罪名,拘押进了看守所,赵先生说在被制止女住户被侵害时,他曾经踹了一下那个陌生男子,造成了对方内脏损伤经鉴定伤残达到了二级。
被拘留14天后赵先生被释放而后面的事情让赵先生更担心,他咨询了律师,如果没被判定见义勇为,而判定故意伤害的话,将要赔20-60万,还可能在监狱里度过4年。
赵先生认为自己帮助女住户脱离危险,是见义勇为的行为,而在妻子分娩期间,最需要自己的时候却没有帮上忙,感觉很内疚。
当天晚上在女住户家里的矛盾,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对于赵先生当时是正在进行见义勇为,还是故意伤害,记者暂时没有联系到公安部门,还不能得到证实。
律师认为采用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能制止犯罪嫌疑人,继续侵害他人的犯罪行为时,采取制止继续犯罪行为的度一定要把握准确。
福建大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飚:“施暴者还继续拽着我们见义勇为的同志,我们认为说人身侵害既然已经终止,没有必要跟他持续进行扭打,对于现场,可能场面确实难以控制,这个度把握的点应该来说制止即可,无需进行二次打击,或者造成更重的伤害,有可能会导致见义勇为行为转化成防卫过当,进而造成刑事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