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展 “ 今天我当班 ” 活动,深晚记者走进宝安法院少年庭体验涉诉未成年人的判后回访,跟随着少年庭的法官和社工们,一起来到一名小女孩的家里。

  当少年庭法官们带着孩子用的书包、文具、水果走进苏某家时,小女孩苏某正在写作业,乖巧可爱,很有礼貌地向大家问好。苏某的父亲母亲看到大家的到来表示非常开心,也很感动,“ 没想到法官们能持续关注到我们 ”。

  据了解,当时案件发生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某小区。6岁的苏某开心地跑下楼帮妈妈拿快递,在一楼楼梯间,不小心碰到被告人刘某。这时,刘某突然将苏某整个人抱起来往地上摔 , 随后抬起停在楼下的电动车往苏某身上砸 , 并用拳头殴打苏某的肚子。最后,刘某将苏某扔在附近的垃圾堆里。苏某家属报案后 , 公安机关于当日在石岩街道抓获刘某。

  经鉴定,案发时刘某受精神分裂症影响,辨认、控制能力削弱,但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依法认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据此,宝安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另外,在民事赔偿方面,宝安法院判令被告刘某赔偿人民币35万元,但被告人刘某判后仅支付了几万块的赔偿金,被害人家属感到非常着急,向法官们求助。对此,两位法官详细且耐心地解答了苏某父母的疑虑,并给出相关建议。

  深晚记者从承办法官潘建军口中得知,少年庭的法官们一直非常挂念苏某,密切关注着苏某康复成长的情况,并交代社工们多次进行电话回访,对苏某持续跟踪,经常关怀苏某的身体恢复情况。在了解到苏某家庭一家三口主要是依靠父亲在工厂做模具工维持收入,潘建军第一时间交代社工撰写调查报告,并决定对被害人苏某启动 “ 法润少年 ” 关爱基金,为其提供3000元资金救助,帮助其支付医疗费用。

  “ 孩子恢复得不错,虽然头皮上还会留下疤痕,但是女孩子长头发可以遮盖住。” 苏某的母亲乐观地说道。少年庭庭长邱碧媛赶紧查看了孩子的头皮的恢复情况,并交代苏某的父亲和母亲,要时刻关心孩子的身体健康,更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淡忘该事件给她带来的影响。

  随后,法官们将 “ 法润少年 ” 关爱基金3000元交到苏某父母手中,潘建军法官表示:“ 虽然救助基金不多,但也是宝安法院的一点心意。” 苏爸爸接过基金后表示十分感谢,小女孩苏某看到法官叔叔和阿姨带来的书包和文具,爱不释手,非常开心。

  在回访结束的路上,邱碧媛告诉深晚记者,“ 苏某是刘某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经鉴定,她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十级,这个小女孩我一直非常挂念,希望我们的回访温暖孩子心灵。”

  据介绍,2018 年春节前夕,宝安法院 “ 法润少年 ” 关爱基金捐助出了第一笔救助金5000 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而宝安法院作为 “ 法润少年关爱基金 ” 的发起人,一直致力于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案件未成年当事人在就学、就医等方面提供一定的物质经费支持。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