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周聪报道:近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困难人员每人每月有200元一般性岗位补贴,同时还有社保缴费补贴,而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到基层就业也均有补贴。

  《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将按其实际用人数,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200元的一般性岗位补贴。同时,如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依照“先缴后补”原则,给予补贴。

  此外,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也有就业补助。据介绍,2017年-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每吸收一名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给予2年期限补贴。

  广州地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如在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将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同时,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愿意到基层就业也将给补贴,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