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晚上10点18分,交警部门接到市民报警称,他的车和另外一辆小车放在珠峰大道某餐厅门口,被另一辆粤B牌本田小车撞了,可司机却不见踪影。

  接报警后,斗门交警大队沈警官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辆粤C1××60号面包车右前轮被撞凹了一块,旁边的粤CL××13号丰田小车整块右前门凹陷,右前轮被撞歪。

最严重的要数肇事的粤B1××HY号本田小车了,整个车头几乎面目全非。最严重的要数肇事的粤B1××HY号本田小车了,整个车头几乎面目全非。

  现场聚集了不少围观群众,沈警官问哪位是本田司机,一名自称姓韩的男子走了出来,默不作声。等沈警官再问一次他才轻轻点头,说是他开的车,但对事故的发生等问题一直支支吾吾,回答不上,眼神还不时望向围观群众。

  这样的表现很让沈警官怀疑,这时,被撞的两名车主走上前,告诉沈警官围观人群中的蓝衣男子才是司机。

  当时,两名车主正在餐厅里吃饭,听到门口有碰撞声就跑了出来,结果发现自己的车被撞了,没见着肇事司机,就打电话报警。可电话刚挂,一名蓝衣男子就走过来说他同事撞的车,希望私了。两名车主觉得很是奇怪,就进餐厅查看监控视频,结果发现蓝衣男子才是司机。

  听到这话,韩某低下了头,而蓝衣男子仍坚称是韩某油门当刹车,才连撞两车。沈警官严肃地跟韩某说顶包的严重后果,韩某再也绷不住了,坦白自己不是司机,蓝衣男子是他的领导,撞了车后让他来顶包的。沈警官立即将他们带回斗门交警大队调查处理。

  经调查,蓝衣男子姓鞠,今年37岁,是珠海某公司的经理,而韩某是公司的专职司机。事发当晚,鞠某和同事们到珠峰大道某餐厅吃饭,期间喝了一小口红酒。饭后,一行人又到附近的KTV唱K。

  等到散场后,鞠某做起了大家的司机,可当他坐上驾驶座后才发现,同事的车居然是手动挡的。鞠某的驾照是今年4月才拿的,一直开自动挡的车,这让他有些许为难,可其他人都喝了很多酒,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发动车子后,手忙脚乱的鞠某一脚踩到了油门,车子一下子飚了出去,撞上两辆小车。鞠某和同事们赶忙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车损较大,鞠某怕被撞车子狮子大开口,又想到自己晚饭时喝了一口红酒,怕被交警抓,这才打起让韩某顶包的主意。

  沈警官让两人测酒精,结果均为0。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让他人顶替其驾驶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对机动车驾驶员和冒名顶替行为人分别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驾驶证来之不易,冒名顶替更是犯法,希望各位司机不要因为一时仗义,又或是碍于情面和工作关系帮肇事者顶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