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周世玲)广州检察院5月底上线运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据其官网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400多名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被列入“黑名单”,无法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运行近一个月,广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于今日(6月28日)回应称,目前建立入职查询的区暂未查到前科人员。

  400余人列入“黑名单”

  新京报此前报道,5月30日,广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上线。该信息库收录了广州市近三年性侵类犯罪已决案件的信息,并将不断更新。

  虽然普通人不能查这个信息库,但它与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对接,在与儿童成长相关的特殊行业或岗位人员入职程序上建立犯罪记录强制查询机制,帮助提高相关人员入职审查、品行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将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员挡在门外。

  此外,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南沙区检察院与当地教育局建立了入职查询制度,对当地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进行入职查询,杜绝曾因性侵害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进入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等工作。

  广州检察院官网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该系统共包括400多条信息(一名被告人为一条信息),收录了近三年来广州全市所有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和拐卖、拐骗儿童的案件。

  两区暂未查到前科人员

  就“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运行情况,广州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于今日(6月28日)回应称,目前花都区和南沙区尚未查询到有前科的人员。随着信息库信息容量的逐步扩大,检察机关会定期复查,确保无一遗漏。

  此外,广州检察院方面介绍,信息库录入信息涉及的性侵犯罪,录入罪名主要包括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侮辱罪、强迫卖淫罪等,无论侵害女童还是男童,只要符合录入条件,相关信息均会被录入。

  信息库现阶段主要收录犯罪信息,对于因相关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信息,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与公安机关建立相关信息通报、共享机制,争取尽快将这一部分信息一并录入。

  广州检察院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则占所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比例达45.6%。广州检察院方面介绍,从2018年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情况来看,罪名涉及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强迫卖淫罪等,案件呈现熟人作案比例高、外地户籍被害人占多数、被害人年龄较低等特点。分析案发原因,除被告人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之外,还暴露出被害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性教育的滞后、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保护不足等问题。

  新京报记者 周世玲  编辑 白馗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