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王宇) 为进一步加大对“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力度,防范和打击违规获取广东省户籍和高考报考资格行为,10月21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称,将严格学籍、户籍管理以及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考生报名资格的网上联审,维护广东省高校正常的考试招生秩序。

  严格学籍管理

  《通知》称,广东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对申请高中阶段学籍转入广东省的学生,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核实是否符合转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高一年级上学期及高三年级学生不得转学的规定,加强教学管理,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有关实际就读证明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和教学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纠正“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坚决杜绝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册”的情况。

  严格户籍管理

  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户籍管理规定,严格核查户口迁移是否真实有效,把好高中年龄段外省户籍人员迁移入户关。对不符合户口迁移条件以及申办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律不得办理入户;已经落户的,查实以在粤参加普通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广东省的,一律予以清退,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每年第一季度,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将组织开展高中年龄段外省户籍迁入审查专项工作,梳理有关数据,抽查相关资料,发现违规审批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各地要严格落实户籍办理首接审批责任制,落实户籍登记责任倒查追究终身制,对不经认真审核审批违规办理外省户籍迁移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格报名管理

  此外,广东省各地要进一步严格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重点加强对高中阶段户籍、学籍由外省转入广东省考生的资格审核,逐一核实考生户籍迁入广东省时间、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是否为广东户籍、是否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或学历)及实际就读等情况,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招生委员会要协调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考试招生机构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考生报名资格的网上联审。各级招生办公室要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对高中阶段学校进行一次学籍、户籍、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并由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将核查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生办)、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