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谭耀广 刘晓菲

  18日, 行政拘留期满7天的李某来到了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台城一中队办理罚款1400元的处罚手续。这位00后为自己的无证驾驶改装无牌摩托车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0月11日17时许,正值下班、放学交通高峰时段,江门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台城一中队民警在青云路路段指挥疏导交通期间,突然听到一阵机动车发出的轰鸣声。巨大的声浪引得路过群众纷纷皱眉侧目。民警立即循声而去,将此“始作俑者”查获。

  男子无证驾驶改装无牌摩托车“炸街”被当场拿下

  噪声的源头是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是一位00后青年李某(男,广东阳春人,现暂住台山)。李某及其后座乘客均穿着拖鞋,且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经民警核查,驾驶人李某刚满18岁,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对李某及其车上乘客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及罚款1400元的处罚。

  台山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证驾驶危害大,非法改装隐患多,街头耍酷要不得,文明交通要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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