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粤仁宣报道 日前,人社部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指南要求,明确贡献突出抗疫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评高级职称。2月14日,广东省人社厅结合广东省实际和《关于暂停开展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集体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提出七条贯彻意见。其中透露,将对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各类项目评选倾斜、实施职称激励措施。
各类项目评选予以倾斜
根据意见,各类项目评选将对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其中,在2020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遴选推荐,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开展的人才项目选拔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将防疫科研人员和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作为申报人社部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的优先推荐对象。在2020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遴选推荐和省博士工作站评审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力度。
疫情防控成果可替代论文
令人关注的是,意见明确,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获得嘉奖奖励以上的医务防疫人员,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评审时给予激励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医务防疫人员适当放宽实践能力考试、基层工作经历、资历条件、业绩成果及论文等要求。
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抗击疫情工作,在2020年卫生、医药、自然科学研究、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职称评审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技术分析、病历等成果可替代论文,疫情防控相关业绩作为有效业绩,并增加其在评审中的权重。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参照医务防疫人员适当放宽职称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
分享到:
以上内容版权均属广东新快报社所有(注明其他来源的内容除外),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报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