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沈逸云 通讯员穗医保宣报道 3月11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广州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预计今年2月至6月可为企业减负约83.25亿元。

  据悉,为了进一步做好广州市阶段性减半征收职工医保费工作,市医保局会同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意见的通知》,通过减半征收,延、缓缴纳,继续降费等多重举措,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确保参保人及时享受就医待遇。

  根据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广州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征收,即执行减半征收政策期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3.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5%,单位缴费费率合计为4.35%。市医保局透露,此项举措,预计5个月内可为企业减负约83.25亿元,切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岗就业。

  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企业可继续享受广州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政策。具体来说,从2020年7月起,广州市继续执行《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的规定,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率降低至5.5%,持续降低企业缴费成本,有效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市医保局提醒,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就医待遇。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延缴(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