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报道 经过了两个月的暂停,“开四停四”措施恢复时间终于定了——从3月31日起,广州将恢复实施“开四停四”措施。

  1月28日,广州交警对外发布,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广州不实施“开四停四”,紧接着先后经过两次延长,分别延长至2月2日、2月9日,并在2月9日后继续暂停实施“开四停四”。

  3月28日,新快报记者从广州交警获悉,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3月31日起恢复实施“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由于4月4日至6日是清明节假期,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实施“开四停四”,外市籍中小客车可以正常行驶,按停驶计算(即停驶3天)。因此,只要4月3日在管控区域内行驶,4月7日则需要停驶1天,才能达到“停四”条件;如果4月3日未在管控区域内行驶,4月7日则可以正常行驶。

  市民可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个人中心进入“开四停四助手”,提前做好个人出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