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任建新)记者昨日获悉,《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条例》明确要求,将文明行为要求从道德“软约束”变成法律“硬约束”,这也是深圳以法治促进文明的创新举措。今年,深圳将利用法治的刚性力量,重点治理3个主题共计11项不文明行为。

  结合2020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反映的不文明现象,市文明办经向市文明委成员单位和广大市民征求意见,确定2021年度文明行为规范实施3个主题共计11项具体治理内容的不文明行为治理清单,将于近期启动集中治理行动。分别是:

  一、以“爱护公物”为规范,实施“共享单车文明共享”行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具体治理内容共3项:1.不文明停放行为,特别是在机动车道、绿化带、河道等重点区域的不文明停放行为;2.共享单车投放企业对车辆调度及管理不力;3.老旧共享单车置换不及时,影响有效使用。

  二、以“保护环境”为规范,实施“分类有道、环保健康”行动,牵头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具体治理内容共3项:1.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2.乱扔垃圾行为;3.不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分类投放。

  三、以“文明出行”为规范,实施“向不文明交通行为说‘不’”行动,牵头单位市交警局。具体治理内容共5项:1.电动车骑行者不戴头盔、闯灯、逆行;2.开车变道不打方向灯行为;3.开车玩手机行为;4.行人翻越栏杆、乱穿马路;5.行人闯红灯行为。

  深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庆澜表示,一种文明的形成,一是需要教育引导,例如“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我们从幼儿园开始做的教育引导。二是需要法治规范,生活中,在一些十字路口,仍有行人明知“闯红灯违法”却依然那样做,这就是明知故犯,需要严加管理、依法管理,通过管理来进行教育。

  据介绍,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涌现了很多令人引以为豪的文明行为、文明风尚,例如在全国领风气之先的全民阅读、无偿献血、器官捐献、志愿服务、交通安全等,这些都跟法治的促进分不开。

  据悉,接下来深圳将继续通过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和短板,推动各部门有针对性整改,解决公共文明建设领域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文明实践活动,通过宣传引导、主题活动等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建立文明生活方式浓厚氛围;持续引导市民群众通过“文明深圳随手拍平台”提供不文明行为线索,倾听群众对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呼声;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阔视野,创新工作内容和载体,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以先行示范标准,推动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