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陈云飞、洪淡玉报道:现年24岁的唐某德在担任中山市某公司押运分公司点钞车间任副主管期间,因赌债缠身,两次在所在点钞车间窃取人民币11万元,后调任点钞员后,又利用职务便利窃取钱款6万元用于偿还赌债。同任点钞员的黎某欣在明知唐某德前两次窃款事实后还通过每扎一万抽取一千重新包扎保证扎数持平等方式帮助掩盖犯罪事实。记者今天(3日)从广东检察机关了解到,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近日依法以涉嫌盗窃罪、职务侵占罪以及帮助伪造证据罪对被告人唐某德、黎某欣提起公诉。
2015年6月5日,被告人唐某德秘密窃取被告人黎某欣的现金尾箱钥匙并取走尾箱人民币4万元用于还付赌债,后被告人唐某德当面告知被告人黎某欣自己的行为,并指使被告人黎某欣抽钱重绑以掩盖自己取款4万元的事实。被告人黎某欣通过每扎一万抽取一千的方法,抽取4万元重新捆成4扎,帮助掩盖被告人唐某德的窃款事实。
6月25日,被告人唐某德秘密窃取清钞员梁某华的尾箱钥匙并取走现金人民币7万元,后被告人唐某德微信告知被告人黎某欣自己的取款事实并获悉被告人黎某欣的尾箱钥匙存放处,在征得被告人黎某欣同意后窃取其尾箱7万元填补清钞员梁某华的现金尾箱。
6月29日,梁某华辞职,被告人唐某德接手保管梁某华的尾箱,并于当日通过每扎一万元抽取1千元的方法抽取8万元现金,其中7万元返还给被告人黎某欣,1万元用作个人花销。7月7日,被告人唐某德在接替梁某华点钞员的岗位后,利用职务便利“名正言顺”地从点钞箱取走人民币5万元,并修改账目以掩盖犯罪行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被告人唐某德盗窃单位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黎某欣帮助他人伪造证据,依法应当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