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党风》剖析广晟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邓建球违纪违法案
收下竞争对手100万元“退场费”退出竞标;给民营企业当掮客、拉业务,一次就狂捞200万元,经常给其送“红包”的公司多达13个;为公司得到重点关照及个人升迁,给上司送现金“礼品袋”……最新一期的《广东党风》披露了广晟有色金属集团公司原总经理邓建球违纪违法案。据此前省国资委纪委的案件通报,邓建球还存在道德败坏、与多名女性通奸并包养情妇、违法生育小孩的问题。
文/广州日报记者汤南
2014年8月,广东省纪委在调查广晟公司原总经理钟金松有关问题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下属的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总经理邓建球涉嫌严重违纪;同年10月13日,省国资委纪委对邓建球立案审查并“两规”。
邓建球生于1963年1月,1990年入党,从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中国有色金属广州公司计划处工作,时任广晟有色金属集团公司总经理。
经查,邓建球在2005年至2014年任金粤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有色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的10年间,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财总计人民币240多万元;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当利益,多次送给上级有关领导共计500多万元人民币、5万港元、3万澳大利亚元、1万元英镑、1万美元。
邓建球为什么大肆向上级领导进行利益输送呢?办案人员指出,一方面,他期望其掌管的金粤公司得到重点关照;另一方面希望在其个人职务升迁上获得帮助。此外,还试图让更多的企业领导干部利益均沾、不干不净,从而为其个人踩踏红线、违纪违法加一道保险。
这些“红包”的钱都从何而来?办案人员称,邓建球的手法有三:一是以虚构的“材料款”名义在公司报销获得;二是从单位违规设立的“小金库”中提取;三是从企业收取的所谓“退场费”、“感谢费”中转手。原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某领导坦言:“金粤公司是工程类公司,容易提现金,账目容易处理。”
收100万元“退场费”弃竞标
邓建球是在任职金粤公司期间崭露头角的。作为国内超高层幕墙工程建设的品牌企业,金粤公司曾经承建过广州新电视塔、广州西塔、迪拜公主塔等地标建筑的玻璃幕墙项目,也让邓建球在许多人眼里被视为“干才”。
2009年底,金粤公司准备参与广州电视台新办公楼的幕墙工程项目投标,为了给“中标”增加几分胜算,邓建球请求上级公司某负责人约请了电视台主要领导商谈。得知此消息的竞争对手——沈阳驻穗某公司经理李某闻讯,当即联系邓建球在广州大道外商活动中心见面商谈。
李某明确告知,此项目他所在公司已长期跟踪,金粤公司如果参与竞标,将对其公司拿下项目构成威胁。为稳操胜算,李某承诺,如金粤公司退出,愿支付给邓建球“退场费”50万元。邓建球开始颇为犹豫,认为该项目标的总价高、利润丰厚,于是当场提出要退场费100万元。
几天后,李某回复说可以考虑邓建球的要求。一天晚上,两人在外商活动中心再次见面洽谈,并达成一致:邓建球在收到100万元“退场费”后放弃参与竞标。邓建球将此笔款项与有关人员私分,并授意属下放弃竞标。
当“中介”捞钱 部分送情人
利用国有企业的声誉和作为国企领导人员的身份为民企当掮客、拉业务,个人从中捞取好处,是邓建球的另一条生财之道。
2010年底,邓建球授意同乡贺某某与个体户张某合伙,利用佛山罗浮宫幕墙项目老板对国企的信任,亲自出面洽谈项目合作细节,最终顺利拿下该项目。贺某某等盈利后,为感谢邓建球,送给邓建球现金人民币33.6万元。邓建球将收受的钱款部分用于个人消费,部分送给情人。
私企老板姚某利用金粤公司的相关资质及名义,每年承揽项目工程量上亿元。承接广州珠江新城某楼盘的门窗项目,一次送给邓建球现金人民币10万元。福建籍商人吴某某为了感谢金粤公司在广晟国际大厦玻璃幕墙项目的合作,一次送给邓建球个人“中介费”人民币200万元。
逢年过节,业务合作单位或供货商一般都会给邓建球送上2000元~5000元不等的红包。有的夹在烟酒和茶叶中送,有的直接装入信封送。如果邓建球不在,就在“红包”中附上一张名片。
据邓建球交代,给他经常送“红包”的公司就有13家。2008年春节前,算是邓建球第一次收取大红包。深圳南玻公司销售经理普某用牛皮纸袋装了20万元送到他办公室,以感谢金粤公司在广州西塔使用了该公司产品。
以金钱为诱饵
拉拢腐蚀领导
办案人员指出,邓建球深谙当今社会的各种“潜规则”,不仅“生财有道”,而且钻营有术。为达到个人目的,他长期以金钱为诱饵,拉拢腐蚀其上级领导。
邓建球与时任省广晟公司总经理钟金松的交往就是以金钱维系的。最早一次是在2008年中秋节前的一个晚上,邓建球授意亲信以“材料款”名义从财务取出30万元,事先用报纸包好,装在茶叶袋中,送到钟金松家中,放在客厅靠门的地方,小坐片刻离开。
事后,邓建球再吩咐亲信以“材料款”名义在公款中“报销”。2005年~2013年,邓建球分14次送给钟金松钱款总计达150多万元人民币、1万美元。一次,钟金松在收到邓建球的特殊“礼品袋”之后,递给邓建球两张写有“冬虫夏草”的收据,每张金额30万元,掩盖受贿事实。
邓建球以“年节费”、“慰问金”名义送钱给上级领导,除了钟金松,他还送给广晟公司原董事长李进明累计40万元人民币、3万澳大利亚元;送给某主管领导累计170万元人民币。多年以来,他送给广晟集团有关领导人民币达300多万元;另送给广晟有色集团公司领导人民币2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