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通讯员王玉龙报道:因经营的便利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机关依法将店铺查封后,店主擅自将封条撕毁,偷偷营业,福田警方发现后,将违法行为人蔡某喜依法行拘。
2016年3月3日,深圳市公安局华富派出所消防民警在辖区检查消防安全时,发现田面新村33栋有一家便利店存在“经营、住人、和明火煮食的违规情况,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给周边的居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给予该店临时查封的处理,并与当日下午16时许对该店进行查封。在法定经营者蔡某喜的全程见证下,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店铺的东、西两侧大门张贴了封条。
孰料,翌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违法行为人蔡某喜店铺的封条被擅自拆封,仍然正常营业。接报后,消防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店铺大门紧闭。难不成违法行为人擅自撕毁封条,偷偷营业?为了确保辖区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民警决定调取该处的视频监控进行倒查。果不其然,经回看监控视频,违法行为人蔡某喜的确擅自将封条撕毁。获悉该情况后,华富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蔡某喜传唤到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审,违法行为人蔡某喜对擅自撕毁封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交代在民警查封店铺的一个小时后,大约17时许,其便将封条撕毁,一直营业至第二天的早上。随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蔡某喜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