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建议法庭对唐灼龙判处死刑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张香玉报道:广州大学城女尸案的作案者唐灼龙涉嫌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一案,今天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番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唐灼龙将在广州大学城休息区的从杭州过来找同学游玩的21岁女大学生许某某掐死,盗去其身上财物,并对尸体进行侮辱。法庭上,唐灼龙对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但否认侮辱尸体。公诉人当庭建议对唐灼龙判处死刑。

  唐灼龙1991年2月1日出生,今年25岁,湖南省桂阳县人,曾化名陈明,初中文化程度,开有网店,身材微胖。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6月24日15时许,被告人唐灼龙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自行车馆西南侧通道,趁坐在该处藤椅上的被害人许某某不备,从许某某身后扼住许的颈部数分钟,致被害人许某某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许某某的死因系外力作用呼吸道(如:捂口鼻、扼颈等)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其后,被告人唐灼龙将被害人许某某的尸体搬进大学城自行车馆东门男厕所隔间,脱去被害人的下身衣物,对被害人尸体进行猥亵,并盗走被害人的现金人民币300元、三星牌移动电话一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38元)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一批,将被害人的书包、雨伞、眼镜等物品丢弃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垃圾桶内,后逃离作案现场。

  2015年7月2日19时许,唐灼龙在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大学城穗石村双桂街9巷22号204房的出租屋被公安人员抓获。

  今天开庭时,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唐灼龙死刑。目前该案还没有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