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永霞)11日晚,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对当地网约车作出了明确限制。根据细则,网约车必须是东莞车牌,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排量不小于1.75L;网约车驾驶员须有3年以上驾龄,但无户籍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细则明确,在东莞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必须是在东莞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同一辆车在服务协议期内不得同时加入两个及以上的网约车平台公司。
在对车辆的具体要求中,细则要求,使用燃油车辆的,排量不少于1750毫升,轴距不少于2700毫米;使用纯电动车型的,轴距不少于2600毫米;国家、省、市对车型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而且,车辆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营运载客汽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本市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不得违反规定喷涂与东莞巡游出租汽车相似颜色,以及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服务专用设施设备;车辆不存在未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网约车驾驶员方面,细则明确,在东莞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持有效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之日前3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满足上述条件的驾驶员方可申请《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
相较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率先征求意见的网约车新规,做出“京人京车”、“沪籍牌照”、持有效居住证等要求,东莞在此方面则无明确规定。
东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表示,按照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网约车应高品质、差异化发展,要与传统出租车有所区别,要求也会更高。因此,本次东莞正在征求意见的细则拟对网约车设置的标准也将会略高于出租车的标准。
该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7日,并拟定自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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