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5 日深圳市宝安公安分局福永派出所在辖区发现 1166 公斤易燃易爆危险品后,10 月 10 日消防民警又根据综管员提供的线索,在福永街道政丰南路东侧某花园住宅 208 房发现储存大量天那水、稀释剂、油墨、固化剂、二乙二醇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过清点危险品重量共 1264 公斤,现福永街道安监办已将所有危险品查扣并对 208 房查封。

  违法嫌疑人柳某自称 10 多天前,她在东莞开的工厂倒闭了,便将工厂剩下的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至租住的地方暂时存放,想不到那么快就被民警发现。据了解,柳某所在建筑物属于高层民用建筑,居住的楼内居住 100 多户,居民 300 多人,建筑物楼下为临街商铺,一旦发生火灾或安全事故必造成群死群伤,好在综管员巡查发现和报告都及时,为居民消除了一大火灾隐患。经审讯,柳某对其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已对柳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宝安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民警告诉大家,经营、存放和使用甲乙类火灾危险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严禁附设在民用建筑内,如有发现请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

  深圳晚报记者 崔晓丹 通迅员 梁钦强 陈育成 编辑 武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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